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博士|Doctor of Philosophy|Ph.D.

PhD in Laws

秋季 3学分 法学院
项目地址

培养目标

法学博士学位是法学院授予的最高级学位。博士课程是一项研究计划,通常只对那些从事法律研究和教学工作并且能够撰写可发表质量的论文而对知识做出独特贡献的学生开放。

录取要求

除研究生院的一般要求外,申请人还必须:拥有由公认大学授予的法学博士学位(JD)或法学硕士(LLM)学位,且累积GPA等于或大于3.0;或者拥有由认可的高等教育机构授予的同等学位(包括非法律相关学位)。申请人必须通过以下方式满足英语语言能力要求:拥有由香港或英语国家认可的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或主要以英语授课;或者在国际英语测试系统(IELTS)中达到7.0或更高的成绩。雅思考试成绩必须在申请入读博士学位课程之日前两年内获得;或者在英语作为外语的测试(TOEFL)中获得至少587(基于纸的考试)或95(基于Internet的考试)的分数。托福考试成绩必须在申请入读博士学位课程之日前不超过两年;或者提供等同于上述措施之一的英语熟练度的替代证据。申请者提交研究计划: 所有申请人都必须提交一份不超过5,000字的研究计划作为其申请的一部分。中大法律将检讨研究计划,以评估申请人在博士学位方面进行学术研究的潜力。尽管可以理解的是,申请者通常还没有准备在申请阶段就问题提出完整的论据和/或解决方案,但他们有望在研究计划中解决以下问题:研究标题;研究目标;需要探讨的主要问题;提案主题内容大纲;审查该领域的文献;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和预期论文对法律领域学习的预期贡献。该提案应包括相关的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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